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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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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路灯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阎良分公司发布时间:2023-05-21

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路灯

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依据承建项目建设需要,对阎良在建项目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阎良在建项目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路灯含税预算金额420万元,具体材料清单及数量如下: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开标前5日截图);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一路材料部。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6月12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一路材料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6月12日15:00时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一路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高利芳 ;联系电话:13572814239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一路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材料部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