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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人:安全管理部发布时间:2021-07-15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与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公路、机电、建构筑物施工,大型预制构件加工、专业商砼及沥青产品生产等为主要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较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

1)作业劳动强度大。在施工生产中,多数工种仍是人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易疏忽从而酿成事故。

2)作业环境变化大。因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工序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不断变化,作业人员工作环境经常变换,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方法不同。同时,在施工中多工种、多班组交叉作业也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多。

3)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大。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大部分在室外进行,夏季高温、冬季寒冷,加上受风、雨、雪、霜、雾等影响,工作条件差,这些自然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4)土方坍塌、中毒窒息、车辆伤害、地下管线破坏、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是公司施工作业中所涉及的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

5)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但某一时刻或某个位置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1.2指导思想和编制目标:

建立“预防为主、信息通畅、指挥科学、执行有力”的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公司安全、快速发展的战略构想服务。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作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各单位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施工生产过程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司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5)统一协调,团结协作。

发挥司属各单位布局合理的优势,加强对施工生产的动态管理,出现问题统一协调,提高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协同应对能力。

1.5事故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1.5.1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城市主干道道路完善阻断,社会影响特别巨大。

1.5.2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城市主干道道路部分车道阻断,次干道道路完全阻断,社会影响巨大。

1.5.3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损坏,城市次干道道路部分车道阻断,支路道路完全阻断,社会影响较大。

1.5.4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损坏城市支路道路部分车道阻断,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各类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以及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事故的应对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薛健刘卫军

副总指挥:张武、周战武、刘华卫、党升运

员:司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2.1.1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集团公司应对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较大以上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所属单位一般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分析总结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1.2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职责

(1)总指挥:负责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对本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集团公司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2.1.3办公室及其职责

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总周战武担任。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所属单位应对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内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组织制订、修订本预案,指导司属各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负责发布和解除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发布和解除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应对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收集分析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所属单位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协调司属各单位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承担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1.4成员部室及其职责

(1)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制定新闻报导方案,拟订新闻稿件、组织接待记者,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协调较大以上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各单位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

(2)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技术指导工作;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所须仪器设备的技术支持;审核抢险技术预案。

(3)设备物资部:负责日常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在集团范围内调配抢险所需物资。

(4)合同预决算部、经营管理部:负责为突发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提供合同管理及工程分包有关资料。

(5)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家属抚慰、善后处理工作。

6)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有关文件、信息的传递,为救援、抢险提供后勤保障,以及来往人员接待工作。

7)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的建设与协调管理。协调、分配各单位救援力量,为救援、抢险提供人员保障。为突发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提供劳务分包的有关资料。

8)安全管理部:负责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灾情速报,事故现场与损失评估的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公司内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9)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单位内一般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较大以上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抢险技术预案;负责收集、整理、提供突发安全事故有关的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2.2现场指挥部

根据需要,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确定。现场指挥部可由抢险指挥组、现场保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事故调查组等组成。

1)抢险组:由事故单位应急抢险队长牵头,主要职责是承担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2)现场保护组:由事故单位有关领导牵头。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现场警戒线设置、交通疏导、人员控制和维护秩序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牵头,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配备急救医疗器材、药品,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家属,保障通信畅通。

4)宣传信息组:由党群工作部牵头,主要职责是制定信息发布方案,拟订文稿、组织接待记者,正确引导舆论。

5)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牵头,主要职责是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相关信息,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2.3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1)在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下,承担排除险情,完成抢险救援等任务;

2)负责抢险队救援物资和抢险设备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工作;

3)承办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防预警与响应

3.1预警级别

依据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3.1.1蓝色预警:安全生产事故敏感时段,如恶劣天气来临之前,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特殊季节(如汛期)到来之前,国家及本市重要会议、活动到来之前,可发布蓝色预警。

3.1.2黄色预警:司属各单位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时,本市连续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级别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3.1.3橙色预警:司属各单位发生造成重伤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3.1.4红色预警:司属各单位发生造成人身伤亡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3.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施工生产突发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部门等。

3.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3.3.1蓝色和黄色预警:由集团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3.3.2橙色和红色预警:由集团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经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批准后,由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4预警响应

集团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发布相应级别预警时,各部门及司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

3.4.1蓝色预警响应:司属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施工生产状况,对作业人员加强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

3.4.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组织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排查;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施工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3.4.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司属各单位密切关注隐患整改情况,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整顿工作,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监控;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抢险。

3.4.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司属各单位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动态,党政负责人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危险性较大作业,集团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要求重点单位全面停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4、应急响应

4.1基本响应

突发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

4.2一般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响应(Ⅳ级)

4.2.1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响应

1)公司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有关情况。

2)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单位下发通知。

3)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5)必要时,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

4.2.2事故责任单位响应

1)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2)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处置工作。

3)及时将掌握的事故信息报集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4)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时,配合开展工作。

5)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收集、整理并按要求提供突发安全事故有关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7)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4.3较大以上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以上)

4.3.1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响应

1)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公司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2)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立即陪同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部,指挥处置,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具体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3)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及辖区应急管理部门。

4.3.2事故单位响应

在按照Ⅳ级响应工作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全面配合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工作并认真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

5、扩大应急

根据事态发展,超出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处置能力,需要社会其他单位参与处置时,及时报告上级及市级相关单位,协调其他单位协助处置工作。

6、响应结束

6.1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可宣告结束。

6.2一般突发安全事故,由司属各单位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6.3较大以上突发安全事故,由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请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7、信息管理

7.1信息监测与报告

7.1.1司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确定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的种类,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危险源清单。

7.1.2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单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

7.1.3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突发安全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半小时内将简要情况上报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7.1.4对于较大以上突发安全事故,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的信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上报公司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7.1.5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一般突发安全事故的信息,应及时上级主管单位;对于较大以上或“三敏感”性质的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应急管理单位。

7.1.6对于市级相关单位要求核查的情况,司属各单位认真调查、核对,及时报告;暂时不能查清楚的,要尽快说明情况;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或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明确要求时,实行施工突发安全事故每日零报告制度。

7.1.7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一般情况下,采用网络传输和传真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报告,之后书面报告。

7.1.8对于各类突发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安全事故信息。

7.2信息发布

7.2.1突发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必须经公司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审批。

7.2.2必要时,由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8、善后恢复

8.1善后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单位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8.2奖励与责任

8.2.1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事故发展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国家集体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突发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2)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单位秩序的。

6)有其他危害公司应急工作行为的。

8.3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8.3.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事故处置结束后10天内,将事故应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并核查,确保资料有效性。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后果的初步汇总。

8.3.2在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同时,由公司适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和分析事故,并形成公司调查处置报告。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措施,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要求。

9.1.2司属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手段保证应急通信畅通。

9.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司属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及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必须服从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9.3后勤保障

司属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9.4应急队伍保障

司属各单位应建立常备应急救援队伍。一般的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由各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按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命令和相关规定承担抢险任务。

9.5资金保障

司属各单位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公司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10、培训、演习和宣传教育

10.1培训

10.1.1司属各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突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个人防护常识。

4)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10.2预案演练

10.2.1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10.2.2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本预案,定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或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10.2.3司属各单位每年开展应对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

10.3宣传教育

司属各单位应利用多种形式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广泛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

11、附则

11.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直接经济损失:指突发安全事故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3)次生灾害:指由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工程结构、城市基础设施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管、燃气管道的破裂以及人员伤亡等。

4)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1.2预案管理

1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司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工作预案,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11.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